江西省人民政府
关于同意设立九江技师学院的批复
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:
你厅《关于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设立九江技师学院的请示》(赣人社文〔2024〕56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设立九江技师学院,学校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不变。
二、九江技师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紧贴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,科学制定发展规划,不断改善办学条件、突出办学特色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、创新人才培养方式,培育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,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。
三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认真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,加强对九江技师学院的管理,指导督促学院依法依规办学。
四、九江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属地管理责任,加大对师资队伍、实训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办学条件的支持力度,推动九江技师学院提高办学质量,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。
2024年9月26日